外國人投資核准成立公司後,並不能直接取得工作許可及居留權利,它們分屬不同的法源、主管機關及申辦條件。本文從事務所實務角度,帶您了解確認三者的法規、主管機關及申辦流程。

一、外國人投資台灣,最容易搞混的三件事

很多外國客戶會有一個很直覺的想法:

「我已經投資台灣的公司,而且公司也是我出資成立的,那我當然可以來台灣經營公司吧?」

實務上,投資核准、工作許可及居留,是三個不同的法律程序。

簡單來說:

  • 投資核准:解決「外國人可不可以投資這項台灣事業」的問題。
  • 工作許可:解決「外國人可不可以在台灣從事工作」的問題。
  • 簽證、居留:解決「外國人能不能以相應身分進入及居留台灣」的問題。

因此,取得外國人投資核准,並不代表後續的工作許可及居留程序就自動完成。

二、取得投資核准,代表什麼?

外國人投資台灣時,通常首先要處理的是「投資」本身。

投資程序主要是在確認:

  • 投資人的身分
  • 投資金額
  • 投資方式
  • 投資事業內容
  • 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投資的產業
  • 投資架構及相關文件

因此,投資核准的重點是「投資關係」。

但投資人之後是不是要親自來台灣擔任負責人、經理人或實際從事營業工作,則是另外一個問題。

三、投資台灣的公司,可以直接來台工作嗎?

不行,要取得工作許可後才能來台灣工作。

不能只看「有沒有投資」,還要進一步確認其在台灣從事工作的法律資格及工作許可。

換句話說:「我是股東」與「我可以在台灣工作」是兩件不同的事情。

四、工作許可是在處理什麼?

工作許可主要處理的是:外國人是否可以在台灣從事特定工作。

因此,實務上要先確認外國人的身分、職務、工作內容,以及適用的工作許可制度。

例如外國投資人可能會問:

「我自己投資的公司,我自己當老闆,為什麼還要考慮工作許可?」

原因就在於:股東身分與實際工作的身分並不完全相同。

持有公司股份,是投資關係。

實際在台灣提供勞務、管理公司或執行職務,則可能涉及工作許可問題。

因此,辦理外國投資案件時,事務所通常會建議客戶一開始就說明:

  • 外國人是否會來台灣?
  • 是偶爾來台灣開會,還是長期居住?
  • 是否會實際經營公司?
  • 是否擔任公司負責人?
  • 是否擔任經理人或其他職務?
  • 每天是否會在台灣工作?
  • 工作內容具體是什麼?

這些資訊都可能影響後續的工作及居留規劃。

五、工作許可與居留又是不同事情

即使確認外國人可以依法在台灣工作,也不能因此直接認定「已經取得居留」。

可以把整個程序簡化成三個問題:

問題 主管機關 主要在處理什麼?
投資核准 投審司 外國人能不能進行這項投資
工作許可 勞動部 外國人能不能依法在台灣從事特定工作
簽證/居留 領事事務局/移民署 外國人能否依相應身分進入及居留台灣

這三個程序可能互相有關,但並不是同一份申請,也不是一個核准就全部自動取得。

因此,外國投資案件不能只處理公司設立及投資申請,就認為外國老闆後續的工作、簽證及居留全部解決。

六、實務上建議先把「投資、工作、居留」三件事一起規劃

外國客戶如果打算「自己投資、自己來台灣經營」,我們通常會建議一開始就把以下問題整理清楚:

第一步:確認投資

第二步:確認工作

  • 外國人是否會實際在台灣工作
  • 工作內容是什麼
  • 是否擔任負責人、經理人或其他職務
  • 適用哪一種工作許可制度

第三步:確認入境及居留

最後再依外國人的實際身分及規劃確認:

  • 入境方式
  • 簽證
  • 居留資格
  • 居留證
  • 居留期間
  • 後續展延或變更問題

這樣比較不會發生「公司已經成立,外國老闆卻發現自己還不能依原本規劃長期在台灣工作」的情況。

七、結論:投資核准,不等於工作及居留都完成

外國人投資台灣時,可以先記住下面這三句話:

  • 投資核准:處理能不能投資。
  • 工作許可:處理能不能在台灣工作。
  • 簽證及居留:處理能不能依相應身分入境及居留。

尤其對於準備「投資台灣+搬到台灣生活+親自經營公司」的外國創業者而言,這三個問題最好從一開始就一起規劃。

外國投資案件不是只把公司設立完成就結束,而是要從「投資、公司、工作、居留」整體規劃,才能避免公司已經成立,外國投資人卻無法依原本計畫在台灣工作的情況。

事務所提醒

外國人工作許可、簽證及居留資格,會依投資人國籍、身分、公司型態、職務、工作內容及當時法令而有所不同。實際案件仍應依個案向相關主管機關確認,不能僅以「外國投資人」身分直接推論一定可以工作或取得居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