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導讀

台中市食安處公布 114 年醫療器材稽查成果,共查獲 121 件違規、裁罰逾 525 萬元,其中「無照醫材商」透過網路販售醫材為最大宗。市府提醒,醫療器材屬高度管制商品,販售前必須取得許可執照,並遵守網路販售規範,以保障消費者安全。

條列式重點

  • 114 年稽查成果:121 件違規、裁罰逾 525 萬元
  • 最大宗違規:無照醫材商(58 件、184.5 萬元)
    • 未取得「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」
    • 卻在網路販售 OK 繃、碘伏棉簽、隱形眼鏡盒等醫材
  • 第二類違規:未經許可擅自輸入或製造(21 件、92.5 萬元)
    • 未完成查驗登記、未取得許可證
  • 第三類違規:未依規定以通訊交易方式販售(16 件、67 萬元)
    • 顯示部分業者對網路販售醫材規範不熟悉
  • 網路販售限制:
    • 僅可販售「第一等級醫材」與公告 19 類第二等級品項
    • 隱形眼鏡、低周波治療器等不得上架
    • 必須依規定揭示完整商品資訊
  • 醫材廣告須經主管機關核准
    • 一般商品不得宣稱醫療效能
  • 消費者「醫材安心三步驟」:
    • 認明合法醫療器材商
    • 查看包裝是否載明衛福部許可證字號
    • 依說明書正確使用
  • 市府將持續加強網路稽查與源頭管理,維護安全透明的醫材市場。

事務所觀點(專業解析)

一、醫療器材屬「許可業務」、「特許行業」,未取得許可執照即販售=高風險違法

依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,醫療器材商屬高度管制行業,必須先取得販賣業許可執照才能營業。

如果對這個行業不甚了解,可以參考這一篇:醫療器材批發業-醫療器材商執照-行業介紹、應備文件、申辦時程與注意事項一次說清楚 。

二、網路販售醫材規範嚴格,稍有不慎即違規

很多業者因不熟悉規範而違規,例如誤以為隱形眼鏡可以網售。事務所建議:上架前務必逐項確認品項是否可販售。

三、許可執照申請,流程繁瑣

未完成申請即開始經營,就是重大違規。

事務所觀點:登記流程複雜,建議由專業事務所協助,以避免因文件不全或流程錯誤而延誤營運。

四、醫材廣告違規是常見稽查重點

醫材廣告需經主管機關核准,一般商品不得宣稱醫療效能。

完整新聞如下

台中市114年醫療器材稽查成果出爐 查獲121件違規、裁罰逾525萬元 網路無照販售為最大宗

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公布114年度醫療器材稽查成果,全年共查獲121件違反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案件,裁罰金額累計超過525萬元。其中以未領有醫療器材販售許可,卻透過網路平台販售醫療器材的「無照醫材商」違規情形最為嚴重,占比最高。市府除持續加強網路監控與稽查力道,也提醒市民網購醫療器材務必提高警覺,保障自身健康與消費權益。

市府食安處分析違規態樣指出,違規件數最多的是「無照醫材商」,多為未取得醫療器材商販賣業許可執照,即在網路平台販售OK繃、碘伏棉簽、隱形眼鏡盒等醫療器材,114年度共裁處58件,裁罰金額達184萬5,000元。第二名為「未經許可擅自輸入或製造醫療器材」,依規定須於製造或輸入前完成查驗登記並取得許可證,相關違規案件計21件,裁罰92萬5,360元。第三名則為「未依規定以通訊交易方式販售醫療器材」,共計16件、裁罰67萬元,顯示部分業者對網路販售醫療器材的法規仍不夠熟悉。

食安處提醒,醫療器材不同於一般商品,依法僅限具備販售許可的醫療器材商或藥局販售;若透過網路通路販售,僅得販售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及公告之19類第二等級品項,隱形眼鏡、低周波治療器等均不得於網路平台上架,並應依「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」,於販售頁面完整揭示相關資訊供消費者查閱。

此外,食安處也強調,醫療器材廣告須經主管機關核准,一般商品亦不得宣稱具醫療效能,違規者將依法從嚴裁罰,以防止誤導消費者、危害使用安全。

食安處呼籲民眾選購醫療器材時可把握「醫材安心三步驟」:(一)認明合法醫療器材商;(二)查看包裝標示是否載明衛福部核准許可證字號;(三)依照說明書正確使用。

食安處最後提醒業者,從事醫療器材販售、輸入或製造前,務必先取得相關許可,並確認商品是否得於網路通路販售。市府未來將持續加強網路稽查與源頭管理,與市民、業者共同維護安全透明的醫療器材使用環境。

(2026/1/6 衛生局) 聯絡人: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林先生 聯絡電話:04-22220655分機338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