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不動產仲介經紀業」是指依法律規定經營土地、房屋等不動產之買賣、互易、租賃的居間(媒合)或代理業務的公司或商號。從事相關業務之公司行號,需遵守相關規定,且須向主管單位(中央為內政部地方為地政處)申請營業許可執照始可合法經營。
本文就應備文件、申辦時程與注意事項一次說清楚。
行業簡介
- 居間與代理:在不動產買賣或租賃雙方間進行斡旋、帶看、條件協商與契約簽訂,簡單來說就是一般常見的房屋仲介或土地仲介。
- 特許資格:依法這是一項特許行業,必須經過主管機關(如地方地政局)許可、繳納營業保證金並加入公會後才能合法營業。
- 從業人員資格:從業人員須具備國家考試及格的「不動產經紀人」證照,或經訓練合格的「不動產營業員」資格,才能合法執行銷售與帶看業務。
應備文件:
- 負責人等國民身分證影本
- 公司名稱預查表影本
- 加盟契約書影本
-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影本
- 全聯會開具之營業保證金之「繳存証明」影本一份
- 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影本1份
申辦時程:
- 籌設許可:約10天
- 公司登記:約10天
- 保證金繳存:約7天
- 加入公會:約5天
- 備查:約8天
注意事項:
- 保證金250,000元。
- 退還保證金:取消不動產經紀業營業項目或解散後,註銷備查公文發文日滿 1 年後至 2 年內,可以申請退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