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,但完全不懂公司怎麼運作?創業老闆必懂的股東會、董事會與決議流程。
很多創業者在公司剛成立時,最關心的是:
「我要怎麼把公司做起來?」
但是當公司開始成長、營業規模擴大,甚至準備引進新的股東或投資人後,問題就會慢慢變成:
「公司的重大事情,到底誰說了算?」 「股東會和董事會有什麼不同?」 「是不是每件事情都要開股東會?」 「股東不同意,老闆還能不能做決定?」 「以後如果股東不是我認識的人,公司要怎麼管理?」
如果您是一位有企圖心的創業者,從一開始就希望公司可以持續成長,未來甚至引進外部投資人,那麼您不能只了解「如何成立股份有限公司」,也應該開始了解:
股份有限公司是如何運作的。
這篇文章不談艱深的法律條文,而是從創業老闆的角度,帶您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最基本的公司治理概念。
一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,不是「老闆一個人說了算」
這是創業者首先要建立的觀念。
如果公司一開始只有自己一個人,很多事情自然可以自己決定。
但是當您成立股份有限公司,未來陸續增加股東,例如:
- 創辦人持有60%
- 投資人A持有20%
- 投資人B持有10%
- 投資人C持有10%
這時候,公司已經不只是「老闆自己的事業」。
不同股東持有不同的股份,也享有相對應的股東權利。
因此,公司法會透過不同的機關及程序,來處理公司的決策。
最基本可以先記住三個角色:
- 股東 → 股東會
- 董事 → 董事會
- 經營團隊 → 實際執行公司業務
這三者的功能並不完全相同。
二、先搞懂:股東、董事、股東會、董事會
可以先用最簡單的方式理解:
| 名稱 | 白話理解 | 主要功能 |
|---|---|---|
| 股東 | 公司投資人、出資人 | 持有股份並依法享有股東權利 |
| 股東會 | 股東集合開會 | 決定法律或章程規定的重要事項 |
| 董事 | 負責公司經營決策的人 | 參與公司業務及重大經營決策 |
| 董事會 | 董事集合開會 | 依公司法及章程決議公司重要業務 |
| 董事長 | 董事會中的重要代表角色 | 依公司法及章程執行、代表公司相關職務 |
因此,股東不等於董事,股東會也不等於董事會。
這是剛開始接觸股份有限公司時,非常重要的一個觀念。
三、股東會到底是在做什麼?
可以把股東會想像成:
「公司的股東一起開會,針對依法應由股東決定的事項進行討論及表決。」
例如公司某些重大事項,依法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。
常見的股東會事項包括:
- 選任或解任董事
- 公司重要組織事項
- 盈餘分派
- 虧損彌補
- 公司章程相關事項
- 公司重大變更事項
- 其他依法應由股東會決議的事項
所以股東會不是「有事情才隨便找股東來投票」。
股東會的召集、通知、議案、出席及表決,都有一定的程序。
四、那董事會又是在做什麼?
如果股東會比較像是:
「股東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及基本方向。」
那董事會則可以理解為:
「董事依公司法及章程,負責公司重要業務的決策及執行。」
例如公司日常經營過程中,可能涉及許多經營決策。
不可能每一件事情都召集所有股東開會。
因此,股份有限公司透過董事會制度,讓董事依照法律及公司章程處理公司業務。
這也是股份有限公司與單純「幾個人合夥做生意」很重要的不同。
同場加映:沒出半毛錢,也能當公司董事嗎?當零持股的董事有風險嗎?
五、是不是公司每件事情都要開股東會?
不是。
這是非常常見的誤解。
如果公司每天做一件事情就要召集股東會,公司根本無法正常經營。
因此,公司法會區分:
股東會應決議的事項
例如涉及公司重大組織或股東權利的事項,依法可能需要經股東會決議。
董事會決議的事項
公司經營上的重要事項,依法或依章程由董事會決議。
經營團隊處理的日常事項
公司日常營運,例如一般採購、客戶管理、人員管理等,通常不會每件事情都拿到股東會或董事會討論。
所以可以先建立一個概念:
不是所有事情都要股東投票,而是要先判斷「這件事情依法應該由誰決定」。
六、股東會開會不是「大家來聊一聊」而已
當公司股東越來越多,股東會就會越來越重要。
因為股東可能彼此並不認識。
例如:
創辦人A ↓ 天使投資人B ↓ 投資公司C ↓ 後續投資人D、E
這些人可能完全沒有私交。
因此,股份有限公司不能依賴:
「大家都是朋友,坐下來談一談就好了。」
而是必須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程序來進行。
七、股東會最重要的概念之一:召集程序
一般來說,股東會不是想開就開。
公司必須依照規定進行召集,包括:
- 誰可以召集
- 什麼情況可以召集
- 何時通知股東
- 通知內容
- 議案如何提出
- 股東如何出席
- 如何進行表決
尤其公司股東人數增加後,股東會通知及召集程序的重要性會大幅提高。
因為如果股東認為公司召集股東會的程序有問題,可能進一步產生股東會決議效力的爭議。
因此,公司的股東會不是「大家在LINE群組說一下就算開會」。
說明:公司法第172條之2第1項:公司章程得訂明股東會開會時,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。
八、股東會表決,到底是「一個人一票」嗎?
這也是創業者非常容易搞錯的地方。
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表決權,基本上是以持有股份所代表的表決權為基礎,而不是單純按照「股東人數」計算。
例如:
- A持有60%
- B持有25%
- C持有15%
三個人都是股東。
但不是:
- A 1票
- B 1票
- C 1票
而是要依各股東所持股份及依法享有的表決權計算。
因此:
股份比例會直接影響股東在公司重大決策中的影響力。
這也是為什麼創業初期就應該重視股權規劃。
九、「持有過半股份」是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決定?
不能這麼簡單理解。
這是另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。
不同的股東會議案,可能有不同的法定決議門檻。
例如一般事項與公司重大事項,其決議方式可能不同。
有些事項可能需要:出席股東的表決權過半數同意
有些重大事項則可能需要:更高的出席及表決門檻
因此,不能看到:「我持有51%」
就認為:「公司所有事情我都可以自己決定。」
實際上必須進一步確認:
- 這是什麼議案?
- 應由股東會還是董事會決定?
- 適用普通決議還是特別決議?
- 公司章程有沒有特別規定?
- 是否有特別股或其他特殊表決權安排?
十、董事會的表決又不一樣
股東會主要是「股東」參與。
董事會則是「董事」參與。
例如公司有:
5位董事
那麼董事會的決議,是以董事出席及表決的相關規定來判斷,而不是直接按照公司全部股東的持股比例計算。
這表示:
「股東持股比例」與「董事會表決權」是兩套不同的概念。
例如某位股東持有公司40%的股份,但他是否能直接在董事會中取得40%的表決權,不能這樣理解。
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,董事會的運作應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規定辦理。
十一、那董事長是不是公司的「最大老闆」?
也不能簡單這樣理解。
董事長雖然在公司經營及代表公司方面具有重要角色,但董事長本身仍然受到:
- 公司法
- 股東會
- 董事會
- 公司章程
等制度的約束。
因此,公司治理不是:
股東 → 董事長 → 想做什麼就做什麼
而是一套彼此分工的制度。
創業者如果未來希望引進外部投資人,更應該理解這個觀念。
因為當公司只有創辦人自己持有100%股份時,很多事情很單純。
但當公司變成:
- 創辦人60%
- 投資人40%
公司的決策方式就會開始產生不同的法律及治理問題。
十二、公司越大,「股權」就越重要
假設您的公司剛成立時:
- 老闆100%
非常簡單。
後來第一次增資:
- 老闆70%
- 投資人30%
再下一輪增資:
- 老闆50%
- 投資人A 20%
- 投資人B 15%
- 投資人C 15%
這時候,公司已經不是單純的「老闆自己的公司」。
未來如果繼續增資,甚至可能變成:
- 創辦人40%
- 多位投資人60%
這時候就會出現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:
創辦人雖然還是最大的單一股東,但對公司的控制方式已經和100%持股時完全不同。
因此,有企圖心的創業者在公司成立初期,就應該開始思考:
「我要如何讓公司成長,同時保留適當的經營及決策安排?」
十三、股份有限公司還有一個重要觀念:股東不一定是你認識的人
這正是很多創業者選擇股份有限公司時,應該提前理解的地方。
如果公司未來引進外部投資人,那麼股東可能是:
- 朋友
- 親戚
- 天使投資人
- 投資公司
- 其他企業
- 員工
- 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投資人
有些股東甚至可能是您完全不認識的人。
因此,公司的運作不能只靠:
「大家彼此信任。」
而必須建立在:
公司法+公司章程+股東會制度+董事會制度+股權安排
之上。
這也是為什麼公司規模越大,公司治理越重要。
十四、股東會決議的基本流程,可以先這樣理解
對剛開始接觸股份有限公司的創業者,可以先把股東會想成以下流程:
① 確認需要股東會決議的事項
↓
② 由有權限的人依法召集股東會
↓
③ 依規定通知股東
↓
④ 股東出席股東會
↓
⑤ 報告事項/討論事項/選舉或議案
↓
⑥ 股東進行表決
↓
⑦ 確認表決結果
↓
⑧ 製作股東會議事錄
↓
⑨ 依法需要辦理公司登記者,再辦理相關登記
這是一個簡化的概念。
實際上不同議案的召集、通知、表決門檻及後續程序可能不同,因此不能所有股東會都套用同一個流程。
十五、董事會也有自己的開會程序
董事會同樣不是:
「董事長在群組問大家同不同意。」
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也有相關程序。
簡化來說,可以理解成:
提出需要董事會決議的事項
↓
依法召集董事會
↓
通知董事
↓
董事出席
↓
討論議案
↓
董事表決
↓
確認決議結果
↓
製作董事會議事錄
因此,當公司規模越來越大,公司的會議文件、議事錄及相關程序也會越來越重要。
說明:公司法第205條明文允許董事會以視訊會議召開,以視訊參與的董事視為親自出席。
- 視為親自出席:董事以視訊參與,效果與親自出席無異,開會地點甚至可以無任何董事實際在場。
- 電子通知:經受通知人同意或公司章程規定,開會通知可以電子郵件發送。
- 簽到方式:簽到簿無須簽名,只需註明為「視訊方式出席」。
- 聲音與影像:必須全程能清楚看到與聽到彼此,僅有聲音的電話會議不符合視訊會議要件。
十六、為什麼「議事錄」很重要?
創業者很容易認為:
「大家都同意了,記錄下來有什麼差?」
其實當股東越來越多,這些文件的重要性就會提高。
例如兩年前股東會決定:
「公司辦理增資。」
兩年後股東可能問:
「當時到底有沒有通過?」
如果公司沒有留下完整的會議及決議紀錄,就可能產生爭議。
因此,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議程序及文件,不只是「形式上的文書工作」,而是公司治理的重要證據。
十七、創業者還要注意:股東與公司是不同的法律關係
例如:
老闆持有公司60%股份。
不代表:
「公司銀行帳戶裡的錢就是老闆的錢。」
公司成立後,公司本身具有獨立的法人格。
公司的資產、負債與股東個人的財產原則上有所區別。
因此,創業者應該養成:
公司是公司、個人是個人的觀念。
這包括公司帳戶、公司支出、股東借款、公司與股東間交易等,都應妥善區分及記錄。
十八、如果未來要增加股東,不能只想到「我要拿多少錢進來」
這是有企圖心的創業者特別值得注意的問題。
假設公司現在價值不錯,準備找投資人。
投資人說:
「我投1,000萬元,希望取得公司30%的股份。」
這時候不能只回答:
「好啊。」
還應該進一步思考:
- 投資前公司估值是多少?
- 投資後持股比例是多少?
- 是原股東出售股份,還是公司辦理增資?
- 新投資人取得多少股份?
- 創辦人持股會被稀釋多少?
- 新股東有沒有特殊權利?
- 未來是否還要再募資?
- 董事席次如何安排?
- 股東之間是否需要其他約定?
這些問題,才是真正進入「股份有限公司治理」之後會遇到的問題。
十九、給有企圖心的老闆:公司成立時,就開始思考「下一階段」
如果您只是希望成立一家小型公司,自己經營、自己管理,那麼公司治理可能相對單純。
但是如果您的目標是:
「我要把公司做大。」
那麼公司設立時就可以開始思考:
第一階段:創辦人自己經營。
↓
第二階段:增加共同創業股東。
↓
第三階段:引進外部投資人。
↓
第四階段:多輪增資。
↓
第五階段:股東人數增加,公司治理制度逐漸完整。
當公司走到後面的階段時,創辦人面對的問題已經不只是:
「怎麼賺錢?」
而是:
「怎麼讓一群不同的人,可以在同一家公司裡依照制度共同決策?」
這就是公司治理。
二十、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比較複雜,而是為「成長」預留制度
很多創業者第一次接觸股東會、董事會、議事錄、表決門檻時,會覺得:
「怎麼這麼複雜?」
其實這些制度存在的原因很簡單。
當公司只有一個人時:
「老闆自己決定。」
當公司有10個股東時:
「不能每件事情都靠老闆自己決定。」
當公司有100個股東時:
「更需要一套大家都遵守的規則。」
因此,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制度,本質上就是在解決:
「當公司的錢、股東及經營者越來越多時,公司要如何有制度地運作?」
對有企圖心的創業者來說,這不是負擔,而是公司準備成長時必須逐漸建立的基本功。
二十一、創業者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後,至少要懂這10個關鍵字
如果您現在還完全不了解公司法,不需要一次把所有條文全部讀完。
可以先把以下10個名詞弄懂:
① 股東
誰擁有公司的股份。
② 股份
股東持有公司的權利基礎。
③ 股東會
股東依法對特定事項進行決議的公司機關。
④ 董事
依法參與公司經營及董事會決策的人。
⑤ 董事會
由董事組成,依法決議公司重要業務的機關。
⑥ 董事長
依法及依公司章程等規定,負責特定公司事務及代表公司的重要角色。
⑦ 表決權
股東或董事依法參與相關決議的權利。
⑧ 普通決議/特別決議
不同議案可能適用不同的決議門檻。
⑨ 增資
公司增加資本並可能引進新的股東或資金。
⑩ 公司章程
公司重要組織及運作規則的重要文件。
把這10個觀念弄懂後,再往下學公司法,會容易很多。
二十二、特別重要:公司成立前,就應該思考「股權規劃」
如果您的創業目標是:
「未來一定會增加股東,而且股東可能包含我不認識的外部投資人。」
那麼我會建議您不要把「股權」當成公司成立後才要處理的事情。
因為公司成立時的:
股份比例
可能會影響未來:
- 誰是主要股東
- 誰有較大的決策影響力
- 增資時如何稀釋
- 投資人如何加入
- 董事如何安排
- 股東如何退出
- 未來公司控制權如何維持
所以,對有成長企圖的創業者而言:
「選擇股份有限公司」只是第一步。
下一步真正重要的是:
「如何設計股權,以及如何建立適合公司未來成長的治理制度。」
結語|懂得賺錢之外,也要懂得如何讓公司有制度地長大
如果您今天成立股份有限公司,只是因為:
「聽說股份有限公司比較適合未來增加股東。」
那麼這只完成了第一步。
當公司真的開始成長後,您可能會遇到:
股東增加 → 增資 → 股權稀釋 → 董事增加 → 股東會 → 董事會 → 表決 → 股東間意見不同 → 公司治理
這些才是股份有限公司真正開始運作後會面對的問題。
因此,一位有企圖心的老闆,不一定要一開始就把整部公司法讀完,但至少應該知道:
- 誰可以決定什麼?
- 什麼事情要開股東會?
- 什麼事情由董事會決定?
- 股東如何表決?
- 董事如何產生?
- 股權增加或轉讓會產生什麼影響?
當您開始懂得這些基本概念,就不會只是「把公司設立起來」,而是真正開始學習:
如何經營一家可以持續成長的股份有限公司。
如果您的公司未來有增加股東、引進投資人、辦理增資或重新規劃股權的可能,建議在公司設立初期就先把股東組成、股份比例、董事安排及未來募資方向一起規劃,避免公司成長後才發現原本的架構需要大幅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