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針對經常性薪資(月薪)以外的特定收入或所得額外計收的健保費,現行費率為 2.11%。本文會介紹補充保費的來源、各種型態的扣取項目與門檻、及常見注意事項,供各位老闆參考。

補充保費的兩大來源
• 個人補充保費:民眾若有符合規定的 6 項特定所得或收入,由給付單位在發放時直接代為扣繳(就源扣繳)。 • 投保單位(雇主)補充保費:公司每月支付的薪資總額,若大於全體員工當月的投保金額總額,其差額須按 2.11% 由公司按月繳納
個人補充保費 6 大扣取項目與門檻
現行制度多採「單筆/單次給付」計算,單次上限以 1,000 萬元為限:
| 📌 所得類別 | 🔎 起扣門檻(現行規定) | 💡 計算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高額獎金 | 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 | 超過 4 倍金額 × 2.11% |
| 兼職薪資所得 | 單次給付達當年度基本工資(2026 年為 29,500 元) | 單次給付總額 × 2.11% |
| 執行業務收入 | 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 | 單次收入總額 × 2.11% |
| 股利所得 | 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(老闆身分另有扣除額規定) | 單次股利總額 × 2.11% |
| 利息所得 | 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 | 單次利息總額 × 2.11% |
| 租金收入 | 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 | 單次租金總額 × 2.11% |
投保單位(雇主)補充保費
- 雇主本身也是繳費義務人,每月須計算並繳納「每月支付薪資總額」與「受僱員工當月投保金額總額」間之差額補充保費(費率 2.11%)。
- 此項單位負擔費用可列為公司帳上的保險費支出,並須按月向健保署申報繳納。
老闆們已經知道了補充保費的兩大來源,但知道如何列印繳款書嗎?如果不知道可以參考這一篇:二代健保-補充保費該如何列印.繳納?
健保署的稽核與比對機制
健保署怎麼知道企業沒有繳補充保費?
健保署(健保局)主要是透過跨機關財稅資料勾稽以及內部申報系統比對,來得知企業是否有短繳或漏繳補充保費。
- 財稅大數據勾稽:健保署自104年起全面與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進行跨機關資料結盟,直接調閱企業向國稅局申報的各類所得扣繳憑單(如薪資、租金、執行業務所得、股利等)進行大數據比對。
- 申報與繳費不平衡通知:當企業有給付特定所得或薪資差額,但在網路明細申報系統中的「扣費明細」與實際繳納金額兜不攏、或有所得卻未依限申報明細時,系統會自動發出「補充保險費繳納與申報不平衡通知」。
- 薪資總額差額比對:針對投保單位(雇主)負擔的薪資補充保費,健保署會比對企業申報的已付薪資總額(所得稅代碼50)與員工每月投保金額總額的落差,若有明顯高出卻未補繳,便會直接核定並開立繳款單追繳。
扣費義務人與扣費責任
簡單的來說,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採取「就源扣繳」機制,由給付所得的單位(也就是各位老闆的公司行號)負責代為扣取並繳納給健保署。
- 定義:指給付所得或收入的單位或負責人(同所得稅法規定之扣繳義務人),如公司、機關、學校、事業或執行業務者。
- 責任:
- 於給付特定6類所得或收入時(如:高額獎金、兼職薪資、執行業務收入、股利所得、利息所得、租金收入),
- 若達到起扣門檻(一般為單次達 20,000 元、兼職薪資達基本工資 29,500 元等),
- 須依現行費率 2.11% 主動代為扣取補充保費。
- 繳納期限:應於給付日的次月底前(例如 5 月發放股利並扣款,須於 6 月底前繳納),填報繳款書向指定金融機構繳納。
- 申報義務:須於每年 1 月 31 日前彙報上一年度的扣費明細;若平時已採電子申報,則可免辦年度彙報。
常見注意事項
- 繳納方式:個人項目原則上由給付單位(如銀行、發股利的公司、打工兼職的公司)發放時直接扣除,不需要自己跑去繳納。
- 股票買賣價差:股票資本利得(自己買低賣高賺的價差)不用扣補充保費,僅針對「現金股利」與「股票股利(以面額 10 元計算)」。
- 海外所得:投資海外基金、KY 股或海外股票之股利/利息,不計收補充保費。
- 改革傳聞:先前曾研議改為「年度累計結算」,但行政院與衛福部已指示暫緩,目前 2026 年各項規定依然維持現行的「單筆 2 萬元起扣」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