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公司.公司登記不可不知:健保、二代健保、補充保費專區
案例說明--執行業務收入
<案例一>
林先生目前無職業,在戶籍地公所加保,獲邀參加某公司一場尾牙晚會表演,領到20萬元的報酬.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。
說 明:
林先生需繳納之補充保險費為4,000元
計 算:
補充保險費=200,000×2%=4,000元
<案例二>
王醫師在健康醫院受僱並加保,每月薪資所得20萬元,王醫師另在美麗診所看診,每月領到執行業務收入5萬元,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。
說 明:
美麗診所於給付王醫師執行業務收入所得時,應扣取2%補充保險費計1,000元。
計 算:
50,000元x2%=1,000元。
<案例三>
吳醫師受僱於醫院,每月收入為10萬元,另外投稿發表文章,稿費報酬3萬元,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。
說 明:
吳醫師為受僱醫師,依健保法第20條規定,以其薪資所得為投保金額,另外有執行業務收入(稿費)3萬元,應扣取補充保險費600元。
計 算:
600元(30,000×2%=600)。
註:部分內 容摘自健保局網站。